按照省委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即日起对省公安厅党委开展巡视,时间2个月左右。现将有关信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受理对象。省公安厅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

二、受理信访内容。主要受理反映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问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关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三、访反映渠道。设值班电话0311-87688651(8:30至12:00、13:30至17:30)、联系手机18830690134(只接收短信)、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790号(邮编050081)、电子邮箱hbswxsz04@hebei.gov.cn、专用二维码,在省公安厅机关主楼门口、机关北院门口、交管总队门口、森林总队办公楼层、省警院门口设联系信箱。受理信访截止到2026年6月13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子邮箱hbswxsz00@hebei.gov.cn。


省委第四巡视组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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