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 类别 | 审核的执法 决定项目 | 审核依据 | 应提交的材料 | 审核的重点 |
1 | 行政许可 | 作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行政许可决定 | 《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河北省公安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许可申请、相关资料、法律依据及相关情况说明、听证笔录、承办部门集体讨论笔录、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代拟稿 | 作出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均需审核以下内容: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职权;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5、程序是否合法; 6、拟作出的决定是否适当; 7、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其他行政处理措施,还需视情审核以下内容: 1、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2、适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3、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转为刑事案件办理。 |
2 | 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拘留、500元(不含)以上罚款、500元(不含)以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取缔、责令停产停业停机(计算机等)、限期出境等行政处罚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办理驱逐出境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河北省公安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河北省公安机关案件法律审核规定》 | 调查终结报告或者有关情况报告、作出执法决定的相关依据和证据材料、执法决定代拟稿、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经过听证、评估的)等全部材料和目录清单 |
3 | 行政强制 | 对违法嫌疑人采取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行政强制措施 |
4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作出500元(不含)以上收缴、追缴财物,行政拘留提前解除、暂缓执行,收取、退还、没收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遣送出境等其他处理措施 |
5 | 刑事执法 | 经侦部门刑事立案,拘传,刑事拘留,延长刑事拘留期限,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或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解除强制措施或作其他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较大价值财物,收取、没收、返还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提请批准逮捕,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移送审查起诉,申请强制医疗,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移送其他单位管辖处理,撤销案件,终止侦查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河北省公安机关案件法律审核规定》 | 能够反映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处理等办案情况的全部相关材料和目录清单 |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管辖是否符合规定; 3、证据是否达到法定标准; 4、定性是否准确; 5、取证是否合法及时全面; 6、侦查程序是否合法; 7、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8、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9、诉讼时效是否遵守; 10、卷宗整理是否规范。 |
6 | 规范性文件 | 以规范性文件为载体的重大执法决定 | 《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河北省公安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 报送合法性审查的函,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的汇总、协调处理及意见采纳情况,专家论证意见、听证意见及采纳情况的书面记录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 | 1、是否超越法定权限。 2、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3、规范性文件是否设定下列内容: (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强制措施等事项; (2)地方保护或者行业保护的内容; (3)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 4、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内容。 |